“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杜绝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充当‘校车’,对于在过渡期内积极淘汰违规车辆的,给予一定的补偿予以引导。”省人大代表鲍瑾在十四届省人大二次会议上建议,要加大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查处力度,过渡期内加强引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鲍瑾是合肥热电集团管网运行公司客户服务大厅主任,也是“小鲍流动营业厅”服务品牌带头人,因为工作的需要长期奔波在街巷。
“在老城区以及一些村镇,尤其是校园门口,很多老人使用电动三、四轮车代步,特别是在各中小学上下学高峰期,这些‘老头乐’会充当‘校车’的角色接送孩子,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来回穿梭,有极大安全隐患。”鲍瑾多次目睹过电动三、四轮车与其他车辆发生摩擦碰撞。经过走访座谈,鲍瑾收集了不少意见和建议,“市民普遍忧心电动三四轮代步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
此类电动三、四轮代步车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上路行驶存在风险和隐患。
根据合肥市《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要求,自2022年2月18日至3月31日,合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集中备案登记工作,符合机动车标准车的三、四轮机动车并不在登记上牌范围内。目前,合肥市区备案登记工作已经结束。
对于已进行备案登记的车辆设置了过渡期,过渡期限截至2024年4月30日。过渡期后,不得上道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者停放的,由执法门依法查处。5月1日起,仅符合机动车标准的三、四轮机动车可正常上路行驶,行驶时,应注意交通规则。
鲍瑾建议,在过渡期内对于积极淘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车主,给予一定的补贴,引导加快淘汰回收速度。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购买《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登记范围之内的机动车,并依法上牌。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杜绝小型的三轮、四轮代步车充当“校车”。
“在村镇,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载人情况也很严重,有时甚至坐了三四个孩子,而且管理难度非常大。”鲍瑾建议,村镇的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不能轻视,要加大查处力度。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用途的电动三轮车如残疾人代步车等,鲍瑾建议,可以发动社区、村居牵头对其进行排查,了解车辆的使用情况和行驶路线,为车辆建立档案,并让车主签署安全承诺书,仅限于个人使用。(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汪漪 武鹏 任逸玮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