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合肥中院公布了合肥法院2023年度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刑事案件中,一长期盘踞宣城市区的一黑社会组织被绳之以法。
2003年以来,陶某某、胡某某等人通过逞强斗狠确立了在宣城市区的“江湖”地位,以血亲、宗亲、同乡关系为纽带,吸纳王某、徐某、龙某某、陆某某等人,形成了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结构,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该组织通过实施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卖淫、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并以经济实力维系该组织的正常运行以及支撑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卖淫、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六十余起,造成22名群众不同程度受伤,其中重伤2人、轻伤10人,在一定区域及行业内造成重大影响。
合肥庐阳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的危害性,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罪索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组织卖淫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串通投标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窝藏罪、包庇罪、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罚,判处陶某某、胡某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典型意义:
庐阳法院受指定管辖此案。陶某某、胡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存续时间长、组织严密,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从20世纪90年代起,在宣城市区逞强斗狠,在公开场合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以暴力获取所谓“江湖”地位,长期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通过赌博、开设赌场、组织卖淫、串通投标、非法采矿、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积累雄厚的经济实力,攫取近亿元的巨额非法经济利益。该案的审理,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彻底铲除了为害多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依法、准确、有力惩处了有组织犯罪,同步开展“打财断血”“打伞破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