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全国模范检察官汤恒明:用心用力用情办好每一件公益案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春雨 分享到 2024-02-27 10:22:22

恢复废品收购点违法占用的耕地、整改餐饮店违法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问题、消除地面窨井盖损坏道路安全隐患……作为一名检察官,汤恒明用心用力用情去办好每一件公益案,他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事没有“小案子”,因为凡是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再小也是大事。

汤恒明

用心办案 守护公共利益

汤恒明现任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第五检察部主任,从公益诉讼试点开始,他就与之结下了不解之缘。凭着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对检察工作的满腔热爱,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探索,带领办案团队,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各项要求部署,将高检院提出的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落实到执法办案中,主动与行政机关对接、沟通,争取最大理解和支持。对办理的每起案件,他都紧盯不放,问题不解决,不达效果不放过。

2020年9月,他发现辖区内一废品收购点违法占用耕地800多平方米。通过深入调查发现,该废品收购点非法占用耕地20余年,相关部门多次处理都没有清理彻底。作为案件承办人,在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他多次上门与相关部门沟通,既阐明检察机关监督的理由依据,又强调保护耕地的重要性,最终促使主管部门下定决心进行整治。2021年3月该废品收购点被全部清除,耕地得到了恢复保护。

凭着这股韧劲,他通过多年持续跟踪监督,督促相关部门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2.64亿元、人防异地建设费143万元。

他带领团队开展“限塑令”检察专项监督,使芜湖步行街等主要商业圈内20余家奶茶店、餐饮店违法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问题得到整改。

在团队收到一起窨井盖案件线索后,虽然临近下班,外面正下着暴雨,但汤恒明意识到,这样的恶劣天气,人行道上窨井盖损坏极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在确定具体位置后,他马上赶赴现场了解情况。

汤恒明现场看到,窨井盖损坏的地点位于芜湖市主干道的人行道上。因窨井盖损坏路面已形成了一个直径将近1米的大窟窿。安全隐患无小事,汤恒明立即与城管局法制科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将现场位置、拍摄的图片、视频通过微信发送给对方,建议他们迅速进行处理。镜湖区城管局当即安排人员到达现场,采取了临时性保护措施。

针对窨井盖损坏不能得到及时修复影响公共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问题,镜湖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于此事发生的第二天,即向城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加强对辖区内各类窨井盖破损、丢失等类似情况的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检察机关监督,城管局在辖区内开展了“窨井盖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一方面要求窨井盖相关产权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另一方面主动加强对城市主干道存在类似情况的巡查,做到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参加“1.26”跨省倾倒固体废物案件庭审(中间为汤恒明)

用力督促 推动文物保护

汤恒明积极探索公共安全、文物保护等领域案件办理。

在办案中汤恒明曾发现,皖江中学堂虽然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但年久失修,随时有倒塌危险。为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履行公益诉讼职能,2020年9月,镜湖区检察院向芜湖市文旅局、镜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两单位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督促责任主体启动文物修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促进革命文物保护。

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责任单位投资启动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皖江中学堂暨省立五中进行修缮保护,助推行政机关解决了多年想解决未解决的难题。

“在16年的检察工作中,我们遇到过很多困难,解决的办法很多,比如办理案件来说,可以通过查资料、向同事请教、向领导汇报、向上级院请示、与法院沟通等等,我相信通过这些途径问题一般都会解决。所以,我们要有一颗不怕困难的心,再难的任务先接下来再说,只要用心,一定会有解决问题的办法。”汤恒明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作为长江安徽铜陵段跨省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系列案公益诉讼案件承办人,面对涉案人数多、案件事实交叉、法律关系复杂,自身专业办案能力不足等难题,他带领公益诉讼办案组,加班加点,两个星期审查卷宗76本,研究解决了责任主体承担、损害赔偿范围确定、责任类型划分等一系列办案难题,啃下了硬骨头,促进了长江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自从其担任副检察长以来,他坚持认真做好分管的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有力惩治黑恶犯罪,推动环境治理。

针对长江非法采砂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难、评估费用高的难题,他通过学习研究,提出运用专家意见解决了这一难题,为我省检察机关办理类案提供了借鉴参考。

联合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共同调查省级文物“皖江中学堂”管理不善等问题,右一为汤恒明

用情耕耘 树立公益品牌

汤恒明始终把办案质量、效果牢记心中,落实在行动上,办理的案件分别获评全省、全国典型案例。

2018年其办理的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26”李闯等人跨省倾倒固废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通过持续监督,使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得到修缮保护,被评为2021年安徽省检察机关英烈保护领域四个典型案例之首;2022年办理的马亚林等50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典型案例。

同时,他还利用该院集中管辖长江安徽铜陵至马鞍山段流域刑事案件优势,努力打造“镜卫皖江”工作品牌并获全省通报表扬。

汤恒明积极探索,带领办案团队,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各项要求部署,紧抓办案,取得了优异成绩。2021年1月,汤恒明所负责的公益诉讼检察官办案组获评全国优秀办案团队;2021年6月,其所负责的第五检察部被安徽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并被评为2022年芜湖市群众满意基层政法单位。2019年被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21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2023年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守护公益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未来的道路上,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勤勉履职,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断努力奋斗。”汤恒明认为,没有等出来的成功,只有拼出来的精彩。(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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