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喜欢写点稿,偶尔发表出来,并得到一点稿费,三十余年一直如此。
知道发表文章会得到稿费,大约是在十岁左右,不是父亲,就是邻村那个在中学读书的同学告诉我的。我这位学长还讲,丁玲的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得了斯大林奖金,钞票装了一麻袋。我当时一定是瞪大了眼睛。
一两年后,我开始投稿。我想将我的名字以及文字变成铅字,似乎是获得承认并“不朽”的第一步。我不断将文字投寄给省城的《安徽文艺》,每次都被退回来,稿子里还夹着一张铅印的退稿笺。有时也附有编辑亲笔写的一两句话,是一笔圆润、漂亮的行草,有几次还有具体的签名落款:刘祖慈。那时我不知他是一位著名诗人。又过了一两年,我在《人民日报》《人民文学》上读到他的诗,才知他诗写得那么好。遗憾的是,我没有经他手发表一篇作品,虽然他曾留用一首拙作,终因他调离杂志社而作罢。
我第一首诗发表于1980年。那年暑假,我随父亲去他的一位被打成右派而刚获平反复职的同学家做客,谈话间,另一位客人偶然拿起案头的县文化馆小报翻阅,忽然指着报纸说:这不是你的诗么?我一看,果真是,那种喜悦与兴奋自不待言。随后不久,我收到平生第一笔稿费:两元。拿到汇款单,顿时飘飘然,甚至拿给同村的小伙伴看。
转年,我给我们地区的报纸投稿,发表后,也是几乎在接到样报的同时,接到稿费。以为作品一经发表,就能拿到稿费。我第三次发表作品是在地区的《振风》上,也是一首诗。作品刊发后,一两个月都不见有稿费寄来。我写信去催,编辑给我回了一封信,大意是你的性子怎么这么急。这令我尴尬,也很羞惭。但我很会“原谅”自己:毕竟我是一名初中学生嘛。
这一年,我还在省城的《江淮文艺》上发表了一首诗,稿费十二元。我很是开心了一阵,拿这笔钱去镇上买了几本《中国现代短篇小说选》及其他书。
上了高中,也拿了不多的几笔稿费。上了大学,拿稿费才逐渐多了起来。校报上每次五元、八元的不必说,我第一次拿的比较多的稿费是《散文》月刊的四十二元。接着,我在《滇池》《诗歌报》《安徽文学》上发表诗作,每首诗也都二十几元;连《青海湖》上一首诗,也给了二十七元。这大大缓解了我穷学生的拮据生活,也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我买书的欲望,大学毕业,托运了好几纸箱书。
有一次,我拿了一笔不多的稿费,竟然带着几位好友走到江城的大街上,对他们说:这一条街的小吃,你们尽情吃吧,由我付账。另有一次与一位同学郊游,肚子饿了,找了家饭馆,点菜,上酒,因为稿费只有区区十几元,钱不够,怎么办?我摘下腕上的手表拍在老板的账台上,说先押上,不够,还有学生证。体会了一把“雕裘换酒”的痛快与放达。
到了北京以后,我继续拿稿费。但,写稿而得稿费,在我心中是美的劳动而得到美的收获,是令人愉悦的。
(李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