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护航运河2024”1号联合执法行动相关工作,3月22日上午,“护航运河2024”1号联合执法行动在江淮运河合肥段举行启动仪式,标志着为期20天的联合执法行动拉开序幕。
启动仪式结束后,合肥市交通执法支队肥西大队对辖区水上服务区、港口码头、待闸区、锚地等重点水域,积极开展安全配员与防污染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联合执法行动首日,2艘船舶因未做好防污染工作被查。
“您好,我们是合肥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这是我的执法证件,经检查,你的货船未做好垃圾分类,请你立即进行整改。”上午11时,执法人员登上“豫信贷12***”货船检查时发现,该船舶三色垃圾桶里全部是煤炭,仅厨房小垃圾桶里有少许生活垃圾。执法人员对船员进行批评教育后对该船船员普及了垃圾分类的相关规定。在执法人员监督下,该船船员当场对垃圾桶煤炭进行了清理。
11时20分,肥西大队执法人员在江淮运河合肥段蜀山船闸锚地水域对河南周口“豫长泰集70**”船舶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船涉嫌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经过执法人员调查,“豫长泰集70**”船舶从周口运载煤炭到宣城,途经江淮运河合肥段水域,该船防止垃圾污染证书核定应配备4个活动式垃圾收容器,但该船实际上只配备3个。
因该船未配备足够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船员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该船进行立案处理。
肥西大队负责人表示,从3月22日起,船舶最低安全配员和防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开展,接下来大队将继续加大对突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保障江淮运河水域生态安全。
“护航运河2024”1号联合执法行动首日,肥西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执法艇3艘次,检查船舶4艘次,收缴渔具(撒网)2副,现场纠正垃圾分类不规范行为1起,立案1起。(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