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合肥中院公布了合肥法院优化用工环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一超市与员工签订“空白合同”,法院判决超市支付双倍工资。
2021年11月,随某与合肥某超市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第一条“合同采取形式”、第五条“岗位实行的工时制”、第八条“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形式”均为空白。
随某提起劳动仲裁及诉讼,要求超市支付双倍工资。
合肥法院审理认为,随某与合肥某超市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项均为空白,应认定双方未就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达成书面协议。因此,不能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院判决,合肥某超市向随某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法官提醒称,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书面劳动合同必须包含法律所规定的必备条款,仅有劳动者签字的“空白”劳动合同不能视为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仍需依法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