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历史建筑总数目前已达到6275处,稳居全国第三。为了更好地保护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从今年起,我省每年都会增设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省级传统村落历史环境修复、传统风貌整治,以及传统建筑的保护修缮、改造利用等。
徽风皖韵历史建筑广泛分布于我省多个区域,以及长江、淮河等各大流域,融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记录着历史、展示着风貌、传承着文化、诉说着故事,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省住建厅充分发挥省级层面专业技术优势,在深入调研全省历史建筑资源分布、地域差异和价值特色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明确了“全面普查-组织评定-公布挂牌”的工作程序。随后,全省各市统一开展普查认定工作,我省历史建筑数量持续增长,名录体系不断完善。
截至目前,除新公布历史建筑外,我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全面完成,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完成率达到80%以上。全省历史建筑总数已达到6275处,稳居全国第三。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我省还坚持以用促保,提出在保持历史建筑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建的基础上,可按最小改动原则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鼓励各地积极探索,诠释地方文化内涵,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针对省人大代表胡玉珍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传承”的建议,省住建厅表示将通过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创新要素保障、用好政策性贷款等方式保护传承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其中,省级财政从2024年开始,每年增设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用以支持国家、省级传统村落历史环境修复、传统风貌整治、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特色产业设施配套、防灾减灾设施建设等保护利用,以及传统建筑的保护修缮、改造利用等项目。
与此同时,出台《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振兴的若干举措》规定,对确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的乡村产业项目,可以按照“用多少、转(征)多少、供多少”的原则,对项目用地实施报批和供应,实行点状供地,满足城镇开发边界外企业用地需求,落实传统村落土地要素保障。围绕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指导各地加大项目谋划,加强对已成熟项目编报的指导,按照市场化、一体化原则,政银协同推进贷款调查、审批、放款等工作。充分释放政策性金融支持在传统村落保护、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