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奔驰车停在高速公路路边,以遇到紧急情况为由,向过路司机“借钱”加油。近日,定远法院对一个高速公路上的诈骗团伙进行宣判,4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不等。
“您好,我的车子没有油了,家里刚打电话来说孩子发高烧需要立即赶回去,因为早上出门走得匆忙身上没带钱,手机又没电了,可以问您借300元钱加油吗?这是我的手机号码和微信账号,您添加我为好友,我保证手机一充上电就把钱转给您!”去年底,魏先生在某高速公路匝道处,被一名驾驶着奔驰车、神情焦急的男士伸手拦下。
见该男子眉头紧锁,神情焦虑,并且还主动留下联系方式和添加微信,魏先生便好心相助。“我看他还开着一辆奔驰E级轿车,应该不会为了几百元说谎,于是给了他300元现金。”
让魏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这300块钱对方一直没有归还,他再也联系不到对方。
原来,这是一伙人的诈骗手段。
据了解,2023年11月至12月,岳某磊等4人驾驶黑色奔驰E级轿车,多次在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地的高速公路匝道上临时停车。停车后,凡某艳或岳某磊下车拦停过往车辆,虚构手机、钱包丢失,需要借钱加油、交过路费等借口,骗取他人钱财。蒋某勇受雇佣,在车内或下车望风(每天工资160元包吃住)。他们骗取的钱款扣除蒋某勇的工资及其他开销后,由岳某磊3人均分。经核实,该诈骗团伙共骗取60余名被害人共计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岳某磊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其中岳某磊3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蒋某勇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称,大家要树立一定的反诈骗意识,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借钱请求,一旦对方的要求涉及财物,一定要提高警惕、冷静应对,可以帮对方拨打报警电话求助,避免上当受骗。受骗后更要及时报警,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魏宽俊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