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安徽检察机关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2022年以来,共办理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741件,制发检察建议6180件,提起诉讼1418件,16个市级院实现“河(湖、林)长+检察长”机制全覆盖。
针对历年中央和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的2200余个生态环境问题,安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生态环境修复。扎实办理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案,立案53件,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向全国推介。
在安徽检察机关推动全省船舶污染问题系统治理行动中,省检察院在专案办理前主动走访省交通厅、海事局等部门,听取工作建议,调取淮河(安徽段)通航水域、各类船舶、码头设施流、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置公司信息、遥感问题图斑等资料,明确专案办理方向。专案办理中,充分利用与省水利厅、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等建立的协作机制开展案件会商研判,邀请专业领域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云平台志愿者参与案件办理27人次,聚力解决办案难题。
在长江大保护中,我省检察机关主动参与构建长江、新安江、太湖流域跨省协作新模式,联合制定《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加强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三年行动方案》等,环石臼湖、洪泽湖、高邮湖、池杉湖等跨流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相继建立。滁州、马鞍山、蚌埠等地检察机关与相邻地区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18个,共同守护相邻水生态环境。
工作中,安徽检察机关还积极推动省委、省政府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办理情况”纳入设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长办、省河长办均建立了“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16个市级院实现“河(湖、林)长+检察长”机制全覆盖。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采纳率达98.2%。
同时,安徽检察机关建立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转化机制,各地从建议、提案中挖掘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542条,进行案件化办理125件,针对公益保护问题推动代表、委员提出建议和提案17件。(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晓然 实习生 顾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