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住房租赁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纠纷,安徽省有望出台相关规则给予监管。9月3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投融资力度,同时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依法依规加强住房租赁事中事后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省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据统计,2021年以来,全省已累计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33.1万套间,其中实物筹集23.55万套间、发放租赁补贴9.55万户,能够解决90万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我省将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是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预计到2025年,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为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财政金融保障,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落实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给予支持。同时支持各地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指导各地根据配套设施、地理位置、入住对象需求等因素,按不高于周边市场租金的90%,合理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价格等。我省还引导社会各方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并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信贷支持政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提供多样化、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按照计划,我省将做好信贷政策服务,以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企业单位为主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投融资力度,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企业通过发行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融资,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优化完善住房保障智慧服务平台,提升住房保障综合管理和智慧服务能力,打造“皖美安居”住房保障一件事服务场景。
在住房租赁监管方面,省住建厅会同多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地建立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出台相关政策保障承租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合法权益,科学安排租赁住房建设规模,鼓励企业开展租赁住房业务,支持各地将公租房纳入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加大住房租赁财税支持力度,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等。为了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省住建厅还要求各市搭建或整合完善房地产管理服务平台功能,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从业人员管理、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网签备案、信用评价等工作。同时加大对房地产经纪服务方面的反垄断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监管等。据悉,省住建厅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着手制定我省住房租赁相关地方性法规,依法依规加强住房租赁事中事后监管,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的中介交易环境,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