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费六千元却买到“星期狗”,要求退钱遭拒!固镇法院判了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春雨 分享到 2024-10-18 14:25:51

在宠物店选购一只可爱的宠物,但购买后一个星期左右就出现了问题,甚至死亡,这种狗被称为“星期狗”。近日,张女士就买到了一只“星期狗”,固镇法院对纠纷进行了调解工作。

李女士经营一家宠物店。2023年4月,张女士通过朋友介绍,从李女士的店里花6000元购买一只比熊犬,同时购买了1100元的狗粮。张女士满心欢喜将比熊犬带回家中饲养,几天后发现比熊犬无精打采,遂带去宠物医院看病,却被告知该比熊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张女士携带比熊犬至李女士店铺,要求退货退款,但李女士拒绝。两天后,比熊犬死亡。

眼看着刚来到自己身边几天的爱犬就这样离去,张女士伤心不已,多次找李女士理论,因双方就退款事宜协商未果,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李女士返还其购犬款及狗粮款共计7100元。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与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找出双方争议的焦点。

“这狗交给她的时候好好的,我不同意退钱,她可以重新挑选一只。”

“小狗在宠物店时就已经患病,还卖给我,一点也不诚信,我现在不需要狗,就要退钱。”

双方各执一词。

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引导双方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方面进行换位思考、综合考量。最终,通过承办法官耐心地沟通、释法说理,双方均作出让步,当庭达成调解。

李女士同意返还张女士购犬款及狗粮款共计6800元,张女士将剩余的狗粮返还给李女士,并当场履行完毕。

随着宠物消费市场的不断扩大,围绕宠物健康问题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法官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应尽量选择有营业资质、信誉良好的宠物店。同时,宠物店经营者也应当坚持诚信原则,为宠物提供必要的健康监测,配备相关健康证明。商家和消费者在订立购买合同时,可以约定在交付宠物前对宠物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为宠物健康情况约定一定时间范围,以保证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又不过度加重商家的责任。(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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