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宣州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尹某冒充某知名化妆品牌柜姐微信售卖化妆品,货款到手后却未如约发货,玩“空手套白狼”的把戏,最终难逃法网。
2021年12月,尹某在浏览某社交平台时,发现某品牌化妆品有多人求购,且销售模式为先付款后发货。因看到其微信好友中有部分该品牌化妆品销售人员,她便试图搬运他人朋友圈内容,将自己包装成专柜柜姐,以低价折扣吸引顾客向自己下单。
尹某使用其他柜姐的图片在朋友圈及某社交APP中发布销售广告,并承诺超低折扣、满赠优惠等。2021年12月~2022年1月期间,尹某通过某社交APP认识被害人汪某、吴某等4人,并通过微信同4人达成化妆品买卖合同。因尹某实际无法拿到承诺折扣,无履约能力,故暂时采取高价买进,低价卖出的方式销售,直至无法正常履约,尹某又采取伪造缺货聊天记录、发包装盒和空快递盒等方式拖延。
至案发,尹某造成被害人汪某等4人经济损失共计20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尹某多次进行合同诈骗,从重处罚。尹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法院综合尹某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决尹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责令尹某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20万余元。(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