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说法】为泄愤在朋友圈发他人黑白照片,铜陵法院调解侵权人赔偿并道歉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陈卫华 分享到 2025-03-25 18:03:58

为了泄愤,男子将他人照片处理为黑白照片,并发布在微信朋友圈,被对方发现后,两人对簿公堂。近日,铜陵铜官区法院调解这起因朋友圈发黑白照片泄愤引发的人格权纠纷案件。

张某与王某在日常业务往来中因车辆维修费用结算产生争议,后张某发现王某公然在朋友圈发布张某工作照及经过恶意丑化处理为黑白样式的照片,并称其为“老赖”,该内容迅速传播,使张某名誉严重受损。

张某在发现该情况后后,收集证据并报警,之后将王某告上法院,要求王某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及支付合理维权费用。

此案受理后,法官为妥善化解矛盾,决定优先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倾听双方陈述意见,并向被告详细阐释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其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后果。经过多次协商,被告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在微信朋友圈连续七日发布向原告赔礼道歉的信息,以消除对张某名誉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100余元,张某放弃对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此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称,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速度极快,一旦发生人格权侵权行为,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往往难以估量。当遭遇侵权时,首先,应固定证据,立即对侵权内容截图、录屏,记录侵权链接、发布时间等关键信息;其次,应多途径合法维权,可采取平台投诉、报警处理、提起诉讼等方式;最后,可主张合理赔偿,除精神损害赔偿外,可要求侵权人承担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维权费用。

(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张剑 实习生 杨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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