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进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停建安置房并全面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陈卫华 分享到 2025-03-28 16:55:20

3月27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了《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细化政策举措》(以下简称《举措》)。安徽商报、元新闻记者注意到,我省将推进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停止新建安置房。同时全面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全面放开异地贷款、“商转公”。

全面放开异地贷款、“商转公”

为了提振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举措》提出加大商品房促销力度,全面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严格落实住房消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市推出阶段性购房补贴、购房消费券、“以旧换新”等促销政策,按季开展“线上+线下”商品房展销活动。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实施差异化购房信贷支持政策,全面放开异地贷款、“商转公”。制定完善相关标准,配合自然资源部门优化住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规划条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好房子”,开展保障性住房“好房子”建设试点。

同时推进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停止新建安置房,大力推行“房票”等货币化安置方式,鼓励各地加大“房票”优惠力度和覆盖范围。有序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探索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租购同轨”人才住房,以及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用房。加力争取专项借款、专项债券等政策,支持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供需匹配、供需均衡。

我省还将动态梳理项目融资需求,分批将存量住房开发贷款项目通过备案流程纳入“白名单”,常态化做好新增住房开发贷款项目纳入“白名单”工作,推动暂不符合贷款条件项目的相关问题修复,保障合规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扎实做好“保交房”收尾工作。

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

省住建厅将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一体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加快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建立完善规划实施体系。支持组建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促进联盟,培育招引一批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打造专业化城市更新实施主体。探索“策划+融资+运营”“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模式,推动城市片区化更新和项目建设。

按照计划,我省将扎实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攻坚年”行动,加大城市“五管一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项目谋划,建立住建领域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资金支持。继续用好“城品活力贷”,支持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重点领域建设。推进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支持各地打造一批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标杆应用场景。加快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推动应用场景向水环境、燃气用户终端等领域拓展,实现全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全覆盖。

持续推行“轻微免罚”“承诺轻罚”

为了推动建筑业提质扩量增效,我省将加大高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培育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一批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电力等高等级资质企业。支持中小企业采取联合体方式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大型建筑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形式并购重组。鼓励采取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模式,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在推动建造方式绿色化转型方面,我省将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拓展光伏幕墙、光伏围栏等应用场景,支持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建设光伏设施。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我省将优化利企便民服务,深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公租房“一件事”改革,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住建领域重点事项范围。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全省一单”,推进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市政管网更新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探索实行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进“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服务模式,加快惠企政策资金兑现。加大工程账款清欠力度,推动地方政府优先使用化债专项资金清欠本地项目建筑业企业账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建设稽查,持续推行“轻微免罚”“承诺轻罚”等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

(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姜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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