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制定新规 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春雨 分享到 2025-07-03 15:37:51

7月2日,安徽商报、元新闻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该厅就《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明确干预统计工作的负面清单

意见稿明确,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规定统计机构依法履行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有关部门在统计业务上接受同级统计机构的指导,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意见稿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依法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职级等晋升。

意见稿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打击报复。

意见稿建议,加强统计监督,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统计监督职责,省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经授权可以组织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协同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

意见稿要求创新统计工作机制,规范统计数据的核算、核查工作。明确省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分别负责市级、县级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有关部门和统计机构负责提供规范、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资料。

建立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对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日常维护和更新职责,要求统计机构根据统计调查项目、制度和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确立统计调查关系,有关部门可以申请查询和使用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

另外,意见稿建议,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充分利用共享的统计数据资源。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效率。明确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统计服务机构实施数据采集、分析和业务培训等活动,提升统计工作效能。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至8月1日止,市民可在司法厅相关网页直接提交修改意见,可将书面意见寄至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省司法厅立法一处,也可以将书面意见邮至sftlfych@163.com。(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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