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拟统一建设技术标准,正在征求意见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陈卫华 分享到 2026-01-08 18:23:14

1月8日,安徽商报、元新闻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规范长三角区域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方便残障人士、老年人等乘坐城市轨道交通,该厅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有关单位共同编制了长三角区域工程建设标准《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公开征求意见。

《标准》提出,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应保证服务人群乘行全过程的无障碍,包括进出站、上下车、换乘、如厕、问询等各个环节,且宜实现乘客的“自主式使用”。其中,为老弱病孕者服务的无障碍设施:出入口及车站公共区内的自动扶梯,宜设置为上下行双向自动扶梯;出入口及车站公共区内所有的楼梯、台阶均应设置为无障碍楼梯、台阶。

无障碍电梯应优先设置在通向医院、养老机构、康复中心和其他重要公共设施和场所的出入口。位于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上的车站,宜设置2台站厅与室外地面之间的无障碍电梯。当车站跨路口设置时,2台无障碍电梯宜在路口对角布置;当车站不跨路口设置时,2台无障碍电梯宜在道路两侧布置。

新建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内应设置第三卫生间(用于协助老、幼、病及残障人士等行动不便者及其照护者使用的无性别界定的厕所间),第三卫生间内应包含无障碍卫生设施和儿童卫生设施。改、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内,设置第三卫生间条件困难时,应设置无障碍厕所或无障碍厕位。第三卫生间内应设置无障碍坐便器、无障碍洗手盆、无障碍小便器、多功能台、安全抓杆、低位挂衣钩、救助呼叫按钮,以及儿童坐便器、儿童洗手盆、儿童安全座椅等。地面应防滑、不积水,室内光线应柔和,避免直射或产生眩光。第三卫生间的门应采用水平滑动式门或向外开启的平开门,门在紧急情况下应能从外面打开。

新建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中,宜每隔3~5站设置一处独立母婴室,优先设置在换乘站、对外交通枢纽站、医院及旅游集散点附近的站点内。母婴室宜设置在付费区内,靠近公共卫生间区域,应设置紧急呼叫按钮及对讲装置。母婴室的设施配置标准,应按同一时间只服务于一个家庭设计。设一个哺乳位、一个婴儿护理台、一个洗手池,及电源插座、救助呼叫按钮、垃圾桶、置物台、婴儿车停放空间等配套设施。

新建线路的每列车辆均应设置无障碍车厢,各线无障碍车厢在列车编组中的位置应统一。无障碍车厢内的轮椅席位数量不得少于一处,轮椅席位应设在靠近无障碍车厢门的附近;每节车厢均应设置不少于座席数10%的老弱病残孕专用席位。在需要等候或长距离走行的站台、换乘大厅及通道等不影响乘客通行的区域,宜设置休息座椅。

(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姜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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