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说法】婚宴大门砸伤伴郎 酒店承担全责 赔偿30余万元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春雨 分享到 2026-03-04 16:17:07

“90后”男子张某某兴致勃勃地来参加朋友的婚宴,还被邀请做伴郎,他在新娘入场环节,负责拉开宴会厅大门,迎接新娘入场。然而,婚礼当天,当他拉开大门之时,大门突然倒下将其砸伤。婚礼中的意外,令张某某落下了九级伤残,为了讨一个说法,他将餐饮公司起诉至法院。近日,铜陵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

事发:伴郎拉开宴会厅大门被砸伤

2024年5月的一天晚上,张某某作为伴郎,在铜陵市某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餐饮公司)的宴会中心参加婚礼晚宴。

在新娘入场环节,张某某和另一位伴郎负责在宴会中心大门两边拉开大门,迎接新娘进场。让人没想到的是,当他开门时,宴会大厅大门突然倒塌,将其足部和背部砸伤。

张某某当晚被送至医院救治,经诊断,其跖骨骨折、跟骨骨折、骰骨骨折、腰椎骨折等。张某某经过多次住院手术后出院,经司法鉴定,其损伤伤残程度为九级。

事发后,张某某将餐饮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33万余元。

餐饮公司:是伴郎用力不当

对于此事,餐饮公司称,公司与举办婚礼者是承揽关系,不负有对婚礼全过程中完全的安全保障义务,婚礼举办者负有对参加人员的安全保障义务,而且张某某自身负有注意安全、妥善地使用宴会大厅中物品的义务。

该公司辩称,此前大门一直处于正常状态,却在张某某用力拉开大门时倒下,明显是张某某用力不当、操作不当,拉倒了大门,其自身负有过错。“大门并不是在自然状态下倒下的,是在张某某的外力作用下倒下的。事发前此处天天举办婚礼,没有人将大门拉倒过,且当天有多人次关开大门,如螺丝松动早会发现,大门倒下完全是张某某用力不当。”该公司称,张某某对此事负有重大过错。

一审:餐厅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铜陵市义安区法院一审认为,因宴会中心对其内部设施疏于检查管理,大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导致张某某在开启大门时,因大门倒塌致身体受伤,餐饮公司作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本案损害发生应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张某某作为婚礼现场的伴郎,开启宴会大厅大门并无过错。该公司辩称,张某某未征得现场管理人员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门,且方法不当,致门部件脱落造成自身损害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据此,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餐饮公司向张某某赔偿各项损失32.8万余元。

二审:伴郎没有任何过错

一审判决后,该餐饮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铜陵市中院二审认为,事发时,两名伴郎分别从两侧朝外拉开左右两扇门,张某某在开门时并没有不当操作,从张某某拉大门的姿势来看,其并不存在用力过猛的情形,从大门倒塌的时间来看,大门在张某某开启两三秒后即倒塌。

二审认为,关于张某某在开门时是否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应当以一般理性人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为标准,考虑侵权行为的可预见性来综合认定。正常情况下,开启大门并不存在将大门推倒的可能性,张某某无法预见或发现大门在其开启两三秒后即将倒塌。因此,张某某对其损害结果并不具有过错。

近日,铜陵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张剑 实习生 陈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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