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说法】合肥市庐江县一男子起诉前女友想要回“恋爱花销”,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陈卫华 分享到 2026-04-07 18:00:40

热恋时你侬我侬,甜蜜转账传递爱意,分手后一纸诉状将曾经的恋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恋爱时的花销,这笔账到底该怎么算清?近日,庐江法院金牛法庭就处理了一起这样的纠纷案件。

张先生与王女士从同学发展为恋人,相恋三年后于2023年底分手。心有不甘的张先生,一纸诉状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恋爱期间的转账共计5万多元,试图为这段已落幕的感情讨一个“说法”。

据张先生陈述,其交往期间一直以结婚为目的,承担了日常开销,还多次向王女士转款,可王女士却一再回避结婚话题。如今两人关系彻底破裂,张先生认为案涉款项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及委托保管款,分手理应返还。

面对张先生的诉求,王女士却有截然不同的说法,直言对方的主张毫无事实依据,恋爱期间双方互有资金往来,自己还为对方支付过住院费、护工费、生意货款等,转账总额甚至高于张先生。

承办法官经全面核查后查明,两人恋爱期间的转账十分频繁,且多数没有备注用途,无法准确区分款项性质。结合证据显示,王女士的转款总额更高,张先生仅凭部分转款记录主张返还5万多元,无事实与法律支持。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张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经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张先生最终也坦然接受了这份判决和这段感情的结束。

法官提醒称,情侣恋爱期间的资金往来,若为表达感情的日常赠与,如红包、礼物等,一般视为无偿赠与,不宜在分手后反悔追索。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赠与,转账时应备注用途、留存凭证,避免感情结束后陷入经济纠纷,这既是对彼此负责,也是对法律的尊重。

(安徽商报记者 张剑 通讯员 陈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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