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安徽商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将支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资金支持推进城市更新,重点支持市政基础设施更新、住区更新、街区更新、公共空间和公共建筑更新等。同时鼓励地方注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
根据城市更新的八大任务,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将综合运用各类政策,依托综合开发、盘活存量资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具体模式,对我省市政基础设施更新、公共空间和公共建筑更新、住区更新、厂区更新、街区更新和片区更新等项目予以支持。
其中,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重点支持城市道路、公共停车场(库)、供水、污水、排水防涝、燃气、综合管廊、垃圾治理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相关的物联感知设备、智慧化集成监管平台建设等项目。公共空间和公共建筑更新项目重点支持城市公园绿地、滨水沿山空间、口袋公园、城市绿道及各类广场与闲置空地利用等更新改造项目;老旧车站、体育馆、博物馆、邻里中心、菜市场等公共建筑更新改造项目。
住区更新项目重点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对住区进行整治提升的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厂区更新项目重点支持老旧厂区更新改造,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厂区、厂房和设施。更新改造后仍作为工业用房或改为消费、体育、文化、公服配套等基础设施。
街区更新项目支持老旧街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活力街区;助力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支持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整体保护。探索文化与旅游、科技、体育等融合发展。片区更新项目重点支持列入各市“十五五”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城市片区更新项目。支持片区功能优化、业态升级、活力提升,因地制宜推动整体发展;探索文化与旅游、科技、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片区综合品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按照要求,我省将鼓励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且具备城市更新项目投融资、建设及运营能力的企业法人积极申请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资金支持。鼓励地方通过资产注入、资源整合等方式增强实施主体实力,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对于项目实施和运营中涉及特许经营模式的,应通过公开竞争方式依法依规选择实施主体。
各地市应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有关规定,开展项目整体立项。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为城市更新项目立项、资源要素保障、关联产业发展、融资支持等提供服务和技术指导。按照市场化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原则,推进项目资金筹措和投融资工作,按照实施计划推进项目建设与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优先给予金融资金支持。各地市应严格落实招投标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投融资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规,严禁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安徽商报记者 姜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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