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发布肉制品经营提醒告诫,严打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陈卫华 分享到 2026-05-20 15:22:40

为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突出问题,5 月20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书,面向全市所有肉制品生产、流通、餐饮及网络经营单位,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链条从严打击肉制品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已列入 2026 年重大民生实事。市市场监管局将聚焦食品生产、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网络交易全链条,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严厉查处肉制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告诫书明确划出九条经营 “红线”,为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立规矩、设底线。

严禁经营单位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证货不符、过期变质及感官异常的畜禽产品;严禁非法添加硼酸、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违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餐饮单位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坚决禁止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用低价肉冒充高价肉、以其他畜禽肉假冒牛羊驴肉、以调理肉制品冒充纯肉等掺杂掺假行为;严禁使用回收油脂、肉品边角料、回收及过期食品加工肉制品,不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同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管好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类人”,完成好日管控记录、周排查报告和月调度报告“三本账”;生产经营场所、工艺流程须符合卫生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过程管控、出厂检验等制度,确保食品配料表与实际投料完全一致。

在原料采购环节,经营者必须严格查验国产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进口肉类入境检验检疫相关证明。线上售卖肉制品的商家,平台展示的食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保质期、生产信息等内容,必须与产品实物标签保持一致。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梳理留存进货票据、合格证明文件,清查库存原料及产品,主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此外,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制品行业违法违规线索,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规定给予奖励。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 0551-12345、12315,也可通过专用邮箱 hefeishipinchu@126.com 进行投诉举报,共同守护舌尖上的肉制品安全。

(安徽商报记者 刘晓然 实习生 汪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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