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审查主导产业、开发强度;重点核查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等基础的规划规模、建设时序等。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要点(2026年版)》(以下称《审查要点》),该要点为国内首发,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适用于全省各类开发区的规划环评审查。
《审查要点》显示,在开发区的环评中,将重点审查规划主导产业、产业规模、用地布局、建设时序、开发强度等关键要素;核查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中水回用、集中供热(供气)、雨污分流、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治理、环境应急等基础设施的规划规模、选址布局、建设时序、服务范围、处理工艺、回用效率、达标保障能力,以及基础设施与开发区建设、产业发展需求的匹配性。
在规划协调方面,还将重点审查开发区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长江大保护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的符合性、协调性,分析开发区产业布局、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布局的环境合理性,识别规划基础条件、规划方案、实施路径的不确定性因素,评估规划分析所采用方法数据来源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针对安徽水域密布的地域特点,开发区临近江、河、湖及大运河和引江济淮输水通道的,还应重点审查规划与长江、淮河、新安江、巢湖、大运河和引江济淮等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上位规划的契合度,严守流域生态环境管控底线;同时严控“两高”项目准入规模,临近环境敏感区的,统筹考虑污染源强叠加的不利影响,优化产业布局,环境敏感区周边严禁布设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
对存在依据现有知识水平和技术条件,不能科学判断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的程度或者范围;规划实施可能造成重大不良环境影响,并且无法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或者减轻对策和措施等情形之一的,审查小组应当提出不予通过规划环评的意见。(安徽商报记者 汪漪 实习生 周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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