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净化网络餐饮行业生态,2026年以来,合肥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网络餐饮领域主要存在提供虚假资质入网、价格欺诈引流、后厨卫生不达标、使用问题食材、超范围经营等五类突出问题。
一小吃店提供虚假信息入网经营
2026年5月,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对合肥市经开区加凤小吃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持有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但未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备案证,其在某平台登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查系伪造,监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行业准入门槛的法定凭证,更是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通过深挖线索、精准打击,既有力震慑了行业内的侥幸投机行为,也以个案办理倒逼网络餐饮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其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治理”。
一海鲜自助烤肉火锅虚假价格诱骗消费者
2026年1月,新站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某平台入驻商家“汉滏轩海鲜自助烤肉火锅(磨店美食街店)”涉嫌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为借助平台流量引流客源,通过薄利多销方式提升经营业绩,于2025年12月2日起,擅自将该三人自助套餐虚标为1642.3元,同时标注券后超值价191元,却无法提供套餐划线价1642.3元的成本组成、交易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661.86元。
价格欺诈是经营者通过虚构原价、伪造折扣、隐瞒附加费用、虚假促销等手段,误导消费者以为获得了实惠,从而诱使交易的行为。此案的查办对整治网络餐饮虚假宣传乱象、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效能具有典型意义。
一餐厅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且未按规定配备三防设施
2026年4月,巢湖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中,现场检查发现巢湖市鸿福鑫餐厅后厨环境卫生不整洁、三防设施不到位,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餐饮单位后厨环境卫生、三防设施落实情况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的基本法定要求,直接关系食品加工制作安全,是防范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风险的关键环节。本案针对网络餐饮后厨环境卫生差、三防设施不完善等违法问题依法查处,严厉整治餐饮经营基础卫生安全隐患,切实压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小吃店使用发芽土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
2026年4月,长丰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餐饮日常检查,发现长丰县双凤蟹有钳煲小吃店从业人员在店内使用发芽土豆加工食材,且部分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涉案土豆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发芽土豆存在食物中毒风险,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易造成食品污染,均严重危害消费者饮食安全。本案警示各类小餐饮、网络外卖商户,必须严格管控食材、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线上线下经营均需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一小吃店超出许可项目范围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2026年4月,巢湖市市场监管局在网络餐饮专项整治工作中,接举报反映某平台店铺“中原大刀”(耳街店)超出许可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经查,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仅含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却在平台销售凉皮等三种冷食类菜品,且未能提供相关原材料的进货票据及使用台账,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69.63元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冷食类食品制售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有特殊要求,风险系数高于普通热食,该经营者超出许可项目开展网络食品经营,同时未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既违反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更存在食材源头安全隐患,危害群众饮食健康。本案的查处有效警示网络餐饮经营者严守经营范围,规范进货台账,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安徽商报记者 刘晓然 实习生 汪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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