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淮北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发布《关于2023年淮北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春节期间实行临时运价及规范运营的通告》。通告表示,为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保障,规范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行为,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指导巡游出租车企业健全春节假期上岗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驾驶员积极性,确保运力充足。2023年春节期间淮北市城区客运出租车(巡游车)每趟次计价器打表外的基础上加收4元/车次,其他按现行运价规定执行。市城区客运出租车(巡游车)临时加价执行时间为:1月21日(除夕)0时至1月27日(正月初六)24时,此后恢复原运价(执行时间不得提前以及结束时间不得推后)。
同时,要求各出租汽车公司向出租车经营者及驾驶员做好春节临时加价政策宣传,提高驾驶员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此外,春节期间,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擅自乱涨价、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对驾驶员停岗7天学习,并移交交通执法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予以处罚。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