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合肥市政务区国际花都小区的居民向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反映,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擅自更改了其家中天然气气费结算方式,由先用气后收费变更为预收费,并且不预付欠费达十天就直接停气。此情况发生在燃气公司以气表老化为由,要求业主集中更换燃气表之后。换表之前,居民并未被告知收费方式将变更,亦未重新签订天然气供用合同。
收费方式变更 居民蒙在鼓里
2月21日,在国际花都小区内,居民刘女士向记者出示了2月2日下午物业在群内发布的“代燃气公司转发物联网表更换通知”。通知中说,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超期使用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保障居民的用气安全,合肥燃气集团定于近日集中更换燃气表。
刘女士说,几天之后,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就上门,更换了各户的燃气表。然而,此后刘女士便隔三岔五收到燃气欠费催缴的短信,并发出断气警示。这让她一头雾水,这种情况之前从未发生过,“每次抄表之后我家都是及时交费的”。刘女士在小区里打听,发现很多邻居都遇到同样情况。居民们询问才得知,换过燃气表之后,气费收取方式就发生了变化,不再是抄表员每两月一次上门抄表后缴费,而是必须预交费才可以使用燃气。
刘女士说,无论是物业转发的换表通知,还是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换表时,均未提及收费方式变更事宜,只是说燃气表老化需更换。刘女士说,她和邻居们都认为,更换收费方式,应当提前与用户沟通,征求意见,在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再进行更换。
欠费短信到直接停气 便民还是扰民
居民张先生也说,从始至终他们仅收到了物业发布的更换燃气表的通知,合燃华润燃气并未给出任何书面或电子形式的收费方式改变通知。
另一位遭遇突然被停气的居民陈先生十分气愤地告诉记者,他用了十几年的燃气,每次抄表员来抄表后,他都在第一时间交了费,从未拖欠过燃气费。每次看到抄表员挨家挨户抄表很辛苦,想着换了物联网气表,抄表员少了劳累,提高效率,“可没想到的是,我们给他提供方便了,他转身给我们添麻烦了!”
受访居民普遍反映,他们刚把前期费用交了,随后就收到欠费短信,他们出示的最少短信提醒是欠了2.43元。陈先生说:“哪怕是每月有个信用额度也好啊,你给个10天延后期,我哪知道我要交多少钱才行啊?真是他们方便了,我们添堵了。”
记者了解到,居民开户时与合燃华润燃气签订的《天然气供用合同》第二条规定,气费结算方式为甲方工作人员每两月抄表一次,乙方于抄表3日后一个月内到甲方营业服务网点或选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代收方式交费。IC卡式燃气表用户在使用前,应到甲方营业服务网点办理 IC卡预存款手续。
合燃华润燃气热线:
上门更换时未告知可投诉
2月21日下午,记者拨打了合燃华润燃气的热线电话。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未来,合燃华润燃气将会全部更换为物联网表。“只要更换了物联网表那就必须每天进行扣费。费用其实是一样的,也不需要再签新的供气合同。”该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收费方式发生了改变,但是费用并未产生任何变化。
当记者询问更换新表的同时也会更换收费方式一事是否会告知居民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师傅在换表的时候,每一户都会拍照留存并给予说明书和宣传册。上面都是有写怎么交费,怎么使用的。如果没有收到,师傅没有解释到位的话可以拨打集团热线电话,工作人员帮居民登记,转给现场师傅,与居民取得联系。”
对此,居民刘女士说,“所谓取得联系就是现在告诉我,燃气公司要预付交费了。”燃气公司来换表时,的确让她在一个类似宣传单上签了字,但没有告诉她是调整交费方式用的,她以为就是一个正常的施工确认单。她认为,燃气公司完全是利用换表之名,行强迫预付费之实。
律师:未征得同意更改收费方式
违反合同约定
燃气公司在更换燃气表时在未通知用户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收费方式是否违反约定?带着疑问,记者咨询了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王海波律师与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范银萍律师。
“我个人理解,合同签订后,采取的是先消费后支付行为。现在再要求进行变更,应和用户进行协商,否则(就是)擅自变更收费方式。双方要提前沟通并确认更改收费方式,如果未经用户同意,已违反了合同约定。”
采访中,不少居民表露了他们的无奈,合肥仅此一家居民供气公司,他们真是停了气,居民就得乖乖地交费,“对这样的强买强卖行径,老百姓只能被迫接受。希望政府来管管他们,更希望能像合肥供电、合肥供水公司那样先使用后交费。毕竟水电气涉及民生,合肥燃气公司的做法完全与省委、省政府提出暖民心行动的初衷背道而驰,也与他们公司的‘让用户办顺心事用放心气’的服务宗旨相违背。”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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