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记者从合肥交警部门获悉,近日合肥高新交警在辖区黄山路与天智路巡逻时,发现路边一辆白色的小型轿车撞倒了路边的立杆,车辆也未熄火。
执勤交警走上前,发现后排一名男子正在酣睡中,执勤交警一边将情况汇报给大队指挥分控中心,一边将当事人叫醒询问情况。
当执勤民警询问其如何发生事故时,驾驶员说了自己的前一天晚上喝酒了,但对于自己驾驶车辆并发生事故的过程拒不承认,表示失忆了。民警当即带其前往医院进行血检,并通过细致调查确认了其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事实。
经检测,当事人血液里酒精含量为150.7mg/100ml,属于涉嫌醉酒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合肥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失忆”掩盖不了事实,切莫以身试法!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