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记者从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对一家餐饮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行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开出该市首张反餐饮浪费罚单。
明光市市场监管局城南市场监管所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大纪村的某餐饮单位未在经营现场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未主动对就餐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同时,针对该餐饮单位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事餐饮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行为,被予以罚款行政处罚。
明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餐饮从业者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加强对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共同营造厉行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晓然 通讯员 林纪昌 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