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春雨 分享到 2023-06-15 11:33:16

6月15日上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颁布实施《合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条例》已经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学校应将科普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中

《条例》按照科普工作“由谁来开展”“面向谁开展”“如何来开展”为逻辑主线布局,重点在组织实施、科普活动、科普资源、科普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共6章29条内容。

《条例》突出科普全覆盖,规定科普活动应当面对全体公民,重点做好青少年、老年人、公务员、农民、产业工人的科普工作。

《条例》明确科普的内容,规定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校科普工作指导,开展科普教育教师培训,督促和指导中小学校开展科普教学,建立科普实验室,建设科普示范学校。

学校应当将科普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中,组织开展科技制作、科技发明、科技考察、科技竞赛等科普活动,普及相关生理心理健康、生态环境保护、能源和资源节约、安全避险等知识。有条件的应当邀请科学家进校园,开展科普活动。

市、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县(市)区长奖评选。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合理安排培训课程内容,开展特色科普教学活动。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开展幼儿科学启蒙教育。

《条例》规定,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应当加强对科普内容的科学性审查,反对和抵制伪科学。有条件的应当建立科学顾问制度。

建立科普资源库,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结合合肥市科创资源优势,《条例》明确,要充分利用国家级创新平台、重大科技项目的优势推动科普工作的发展。市、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科普资源调查,建立本区域科普资源库。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普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及时更新科普内容,并向公众开放。有条件的开发区应当设立展示高新技术产品的展馆,并向公众开放。

《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财政经费对科普的投入,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建立科普人才库。合肥市科学技术协会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

《条例》明确要推动科普产业发展,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措施,支持培育科普产业,促进科普与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优秀科普产品项目库,加大对原创优秀科普产品的宣传和推广。

科技领域两大地方性法规,助力“科创名城”蝶变

“长期以来,合肥市在青少年科技竞赛、科普阵地建设、科普产业发展等方面形成了许多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经验做法。”合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泉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制定实施《条例》,在条款内容上注重总结合肥科普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在制度设计上注重体现合肥辨识度,从法治层面健全了科普工作“由谁开展”“向谁开展”“怎么开展”全过程,完善了“科普活动、科普资源、科普保障”全要素,将更加系统化、体系化地推动合肥科普事业向纵深发展。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8月制定《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这是安徽省首部科技创新地方性法规。张泉表示,《合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与《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作为合肥市科技领域两大地方性法规,将为合肥从“创新高地”加速向“科创名城”蝶变,提供强有力的法制“双翼”。(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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