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夫妻双方最高可贷70万元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雪子 分享到 2023-08-07 16:04:13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8月8日从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扩大缴存群体范围,提高贷款额度,支持公积金付首付等。

根据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发布文件,在池州市行政区域内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自由职业者,均可申请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可使用住房公积金。

池州市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池州市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可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总额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支持在池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按需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年度最高提取限额14400元;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在年度最高提取限额的基础上上浮50%。

该市明确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高至6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高至50万元。对符合绿色建筑、智慧住宅、多子女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原有可贷额度基础上上调10万元。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新引进人才、高层次人才在池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符合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的,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55万元调高至7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调高至60万元。

池州市明确,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二手房使用年限不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有序开展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缩短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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