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出炉 全国首批35个试点安徽获2个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雪子 分享到 2023-11-07 16:33:26

国家发改委近日正式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首批35个试点名额安排同时公布,安徽获得2个名额。

国家发改委方案明确,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到2025年,试点城市和园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基本构建,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初步形成,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发展基础、不同产业结构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基本清晰,试点对全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

到2030年,试点城市和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进展,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全面建立,有关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对其他城市和园区带动作用明显,对全国实现碳达峰目标发挥重要支撑作用,为推进碳中和奠定良好实践基础。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了解到,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我省2022年出台了《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5%以上;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1%,森林蓄积量达到2.9亿立方米。《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将重点实施“碳达峰十二大行动”。

国家发改委《建设方案》统筹考虑各地区碳排放总量及增长趋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公布了首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额安排,我省获得2个名额。试点城市建设主体原则上为地级及以上城市,试点园区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园区。安徽省发改委将根据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际、我省城市和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等情况,按照分配名额提出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建议名单,报省政府同意后,于2023年11月15日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确认。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首批试点推进情况,组织开展后续试点建设。

试点建设中,各试点城市人民政府和试点园区管理机构将按照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建设,省区发展改革委将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要求的试点建设项目予以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建设,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按市场化方式加大对相关绿色低碳项目的支持力度。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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