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记者从合肥警方获悉,2023年12月31日18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在合肥淮河路步行街区域(东起环城东路,西至徽州大道,北起寿春路,南至长江中路)、天鹅湖广场区域(东起潜山路,西至怀宁路,北起佛子岭路,南至祁门路)、之心城购物中心区域(东起肥西路,西至合作化南路,北起长江西路,南至南一环路)、罍街区域(东起双河路,西至宁国南路,北起青年路,南至水阳江路)进行临时空域管制。
临时空域管制期间,单位、组织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等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
临时空域管制期间,确有使用相关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飞行。
临时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届时,合肥市公安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