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记者从省委宣传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省委政法委部署开展“政法护航专项行动”以来,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我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推进涉黑涉恶全量线索起底清仓攻坚行动,从严打击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扰乱企业生产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侵企犯罪案件1182件,提起公诉982件。
我省检察机关强化涉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坚持办案与监督并举,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165件254人,提起公诉532件1334人。
我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认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企犯罪,审慎适用羁押强制性措施,减少不必要的羁押。
我省检察机关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与省高院出台会议纪要,加强涉案企业合规案件起诉、审判衔接工作,将合规整改成果在审判环节作为量刑情节,在刑罚执行环节作为减刑、假释条件等激励措施。坚持“能合规尽合规”,守护容错激励发展环境。2023年我省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71件。
我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推深做实在押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工作。2023年7月,省检察院下发《安徽省检察机关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被采取羁押强制措施和在服刑期间的企业负责人,需要处理生产经营活动紧急事务的,办案检察机关或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协调看守所或监狱为当事人提供适当便利条件。2023年,全省三级院检察长共接访企业家1539人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745个。另外,认真做好涉企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与社区矫正常规巡回检察、专门巡回检察和专项检察的结合工作。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人员减刑42人次,保障社区矫正人员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761人次。
我省检察机关对涉企案件实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全覆盖。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或羁押期限可能超过将要判处刑期的,依法释放、变更强制措施或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对涉企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69人次,改变羁押强制措施61人,改变率88.41%,着力解决涉企案件因不必要的羁押影响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
另外,聚焦民事裁判不公和执行不作为、乱作为,重点对涉企虚假诉讼、法院不当终结本次执行、不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违法采取失信或限高等信用惩戒措施等严重侵害市场主体权利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监督意见,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