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将面临500~1000元罚款,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2月29日从合肥经开区获悉,该区发布相关通告,要求社区(街道、工业园)、村(居)加强管理力度。
29日,合肥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并明确各项处罚措施。
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将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该区要求各社区(街道、工业园)、村(居)要加大宣传引导,广大居民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要求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的管理力度,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