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安徽“工会+检察院”这样做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雪子 分享到 2024-04-01 15:37:26

4月1日,安徽省总工会与安徽省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签订《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协议,建立“工会+检察院”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明确建立沟通联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研判、办案协作、党建合作、法治宣传联动“八项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共同研究涉及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相关问题,推动侵害职工劳动权益的问题依法及时解决。检察机关根据需要,可以聘请工会组织业务骨干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听证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等,提升相关领域办案专业性。工会组织可以聘请检察官为特邀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普法讲师、“安徽职工服务网”云平台志愿者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残疾人、女职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普法工作。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双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对于联席会议中达成一致的事项,探索以会议纪要、会签文件、指导意见等形式予以明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工会维权服务工作与检察监督信息共享,实现协作配合信息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双方围绕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侵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的突出问题,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双向案件线索移送;建立共同研判机制。双方围绕党委政府推进职工劳动权益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职工反映强烈、媒体关注度高、涉劳动者众多的严重违法案件等,加强研判,助推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高质效开展。

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双方围绕拖欠劳动报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害,以及残疾人、女职工权益保护等问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专项监督,实施“一函两书”专项行动等,合力推动问题整改;建立党建合作机制。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党建赋能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开展,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建立法治宣传联动机制。重点加强对有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重大工作动态、重要政策、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浓厚氛围。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是工会的初心所在、使命所系。目前,我省已经形成了具有安徽特色的"一办法、一规定、三条例”(《安徽省贯彻<工会法>实施办法》《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安徽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安徽工会劳动法律法规工作体系。

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行动,安徽深入推进“兜底建”工作,发展新就业形态群体工会8020家、会员93.6万人。推动合肥维天运通公司开展全国网络货运平台企业首次集体协商,惠及货车司机380万人。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服务季”活动,惠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2.49万人次。帮助1.06万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组织590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疗休养,为3.99万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免费体检,为11.26 万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赠送互助保障。

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机制作用,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省总工会会同省人社厅等九个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深化根治欠薪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劳动用工维权法律提示,实施集体协商专项行动,覆盖企业2万家、职工165.5万人,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9.2%。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健全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发挥“工会+法院”诉调对接机制作用,工会受理调解案件6.7万件,位居全省直单位第一、全国前列。

成立省总工会切实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16个市和2个直管县(市)总工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健全完善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厅际沟通协调机制和地方联动机制,县以上总工会全部建立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全省工会103个劳动关系监测点和1100名政治安全信息员“探头”作用,建好用好“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常态化开展职工队伍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化解。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吴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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