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事关2024年安徽中小学招生、学区划分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雪子 分享到 2024-05-22 17:16:38

安徽省教育厅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范围划定、报名信息采集等相关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严格遵守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2025年实现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全覆盖。在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政策上,省教育厅明确,按照不低于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2024年起不得跨区域分配指标,防止跨区域掐尖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

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采取直升方式确认录取

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方面,省教育厅明确,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在学区划定上,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审批机关要统筹考虑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合理下达招生计划,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

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

孩子入学是家庭的大事,近年来不少新手家长发现,入学报名越来越便利了。省教育厅明确,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并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通过大数据查询或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我省将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疫苗接种、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全省各地中小学入学报名工作须通过“皖事通”上的“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统一入口开展。

严查“国学班”等替代义务教育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积极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或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自建的招生入学登记服务系统。淮北市、黄山市作为试点市,所辖县(区)均须使用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其他各市市区须使用,鼓励所辖县(市)积极使用入学登记服务系统,2025年实现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全覆盖。

依法保障入学权利,我省明确,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省教育厅明确,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普通高中

示范高中2024年起不得跨区域分配指标

在普通高中招生方面,我省明确,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市域内明确。地处县域(含县级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本市若干城区内招生。

我省今年保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政策,按照不低于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落实属地招生要求,2024年起不得跨区域分配指标,防止跨区域掐尖招生。

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

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省教育厅明确,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招生录取名单须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从严控制政策加分

今年我省继续从严控制政策加分。除公布的6项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省教育厅明确,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择部分具有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学校,加大足球等特色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明确学校特色方向、招生数量和相应的招生办法,严格控制招生比例,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招生。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要严格控制规模。我省将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班”等招生行为,纳入招生统一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或同层次学校普通班级。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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