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省级传统村落保护立法、鼓励闲置资源利用创新、多方争取专项资金进行保护……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近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近年来在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方面做了不少努力,去年新增中国传统村落70个,修缮传统建筑314栋、1587间,泾县、金寨县列为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按照计划,《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很快将出炉。
鼓励闲置农房等资源创新利用
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多位省人大代表提出了与传统村落保护相关的建议,省住建厅近期也给予了回复。针对省人大代表邱勤勤提出的《关于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体制机制工作的建议》,省住建厅表示,我省正在加快省级传统村落保护立法,已将《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列为2024年初次审议项目计划。目前已完成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正在征求省直相关部门、16市住建部门及公众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审。
与此同时,我省拟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土地兴办企业指导意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探索拓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方式。对确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的乡村产业项目,可以按照“用多少、转(征)多少、供多少”的原则,对项目用地实施报批和供应,实行点状供地,满足城镇开发边界外企业用地需求,落实传统村落土地要素保障。
我省还将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将农村土地、闲置农房等闲置资源,通过评估、确权变为资产。鼓励村民以资产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制度安排,享有更多的财产性、经营性收益。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资源资产注入村级资管公司,依托市县级产权交易平台,引入优质企业、专业公司进行专业设计、建设与运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成立市县级乡村产权交易平台,对闲置土地和民居进行收储和流转。各市县结合实际,完善农村房屋使用权流转机制,细化适宜本地区的传统建筑使用权流转交易规则,规范流转交易流程。
多方争取专项资金进行保护
近年来,我省秉持“守护中华农耕文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初心,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统为本”原则,完善政策制度,创新体制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大力推进传统村落格局风貌本体保护,提升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村落污水垃圾治理等人居环境,探索传统民居宜居性改造,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地制宜发展文化创意、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培育传统村落内生发展动力。截至目前,已涌现了“卖花渔村”“梦里祖源”“绿野仙踪西溪南”“木梨硔”等一批网红传统村落。黄山、绩溪、泾县、金寨、石台、旌德一市五县成功申报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县)。
针对省人大代表靳武提出的《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省级支持的建议》,省住建厅表示将发挥省级专项资金作用、用好政策性银行贷款、推进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据悉,省农发行近年来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专项贷支持休宁县、黟县、屯溪区、徽州区、祁门县、绩溪县多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审批贷款金额近40亿元。在支持传统村落的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收入减按1%征收、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