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探索用房屋“养老金”给小区共用部位等买保险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雪子 分享到 2024-06-27 16:34:06

随着部分住宅楼逐渐老化,如何使用房屋“养老金”来维修,成了老百姓关心的大问题。6月27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很快将出炉,并公开征求意见。届时,房屋“养老金”使用起来或更加便捷。另外,我省还将探索利用房屋“养老金”购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商业保险,给房屋安全再添一道保障。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也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主要是专项用于住宅(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据悉,房屋“养老金”自上世纪90年代建立以来,为保障居民住房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少读者和网友反映,在申请、使用、管理维修资金过程中,还存在申请门槛高、手续繁杂、监管有漏洞、使用不顺畅等问题。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王汝娜和郝云波分别提出了“关于加快出台《应急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简化优化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申请使用程序,发挥房屋‘养老金’ 惠民利民效果”的建议。省住建厅近日给予答复,近期将公布《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新规将简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材料和使用程序,并建立代修机制。其中,一般维修项目由原来的5项申请材料,简化为2项申请材料,应急维修只需提供1项申请材料。屋面及外墙体防水损坏造成渗漏、消防设施损坏、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等八种情形列入紧急维修范围,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或者社区居委会仅需提交维修方案,物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拨付资金维修。尚未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为维修,直接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相关费用。

为了提高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我省还将创设备用金制度,鼓励市、县(市)按首期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总额设立一定比例的应急备用金,用于涉及房屋安全、停水、停电、电梯停运等紧急情况下的维修。同时探索商业保险制度,业主依法合规表决同意后,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商业保险,建立长效机制。

为了解决“业主表决难”的问题,省住建厅正在积极推动我省物业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建设电子表决系统,计划2024年10月份建成并推广各地应用。据悉,该平台将采集归集物业管理基础信息,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决定等备案管理。省住建厅将指导市级平台与省级平台功能对接,大力推广平台应用,建设业主电子表决系统,提高业主参与业主大会、维修资金使用、公共收益管理等事项的便利化程度,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升业主满意度。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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