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消防救援部门参与协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陈卫华 分享到 2024-07-03 16:58:49

7月3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去年底,我省已累计改造完成老旧小区7069个,惠及190万户居民。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推进“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完善老旧小区设施配套(包括增设消防栓和灭火器材等),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将服务内容向养老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沈思英和胡志强分别提出了《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及管道更换的后期维护建议》《关于老旧小区增设消防设施的建议》。省住建厅近日给予答复,将加大对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改造力度,根据不同的小区特点制定相应的改造方案,健全社区服务、养老、托育、体育健身、文化等公共服务,完善小区功能,提升人居环境和配套设施建设水平。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统一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分年度提出改造计划。在基础设施改造、公共环境、消防安防改造优化等方面严格落实改造标准,统筹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等管线综合改造方案,避免“二次开挖”。为了搭建高效实用的居民沟通议事平台,我省持续推进“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指导各市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多方联动协商议事机制。在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制定中,由街道(乡镇)牵头,充分了解居民需求,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变“政府配餐”为“百姓点菜”,让居民参与改造方案制定全过程,并征求相关部门和专营单位意见,配合项目实施(投资)主体协同制定改造方案。与此同时,我省还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鼓励金融机构设计符合老旧小区改造特点的信贷产品。鼓励管线单位、原产权单位、建设公司、开发运营公司等参与,推动社会资金参与到老旧小区智能物业、智慧养老、智能家居等有一定收益回报的改造项目中,通过长期运营,获取长期收入。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是城市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我省将消防安全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明确消防救援部门参与改造范围和改造内容、编制改造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同制定改造方案、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开展危险房屋整治、实施连片改造以及组织保障等重点任务。同时要求老旧小区内消防设施应按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增补、更新或系统改造,包括增补小区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加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消防安防等设施设备的维护。

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

社区养老及托育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问题,针对省政协委员刘秀云提出的《关于盘活小区配套用房,提升小区便民服务的提案》,省住建厅表示,将“一老一小”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土地前置”,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按照相关要求,我省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得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城市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配套建设,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补齐。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结合正在实施的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行动,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补建、置换、改造等方式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据统计,“十四五”以来,我省已新增养老、托育、助餐等社区服务设施600余个。省住建厅表示,后期将结合开展“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将服务内容向养老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通过“线上+线下”服务方式,开展卫生保洁、助餐、代购、小家电维修等多方面家政便民服务和志愿服务,以满足老年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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