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党政机关带头“以竹代塑”,安徽出台方案深化集体林权改革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陈卫华 分享到 2024-09-27 19:04:41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9月2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正式印发。方案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进一步调动林业经营者开展森林经营的积极性。我省还将制定全省林业碳票管理办法,力争年底前完成首笔省级林业碳票交易。

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

《实施方案》聚焦“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的林改“四问”,明确8项重点任务,是我省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深化林改的重要指导文件。

林木采伐是林业经营的主要目的,也是农民最关切的林改问题。《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和引导集体林规模经营主体单独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经过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将作为确定年度林木采伐任务的重要依据,实行采伐限额五年总控政策,抚育采伐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分项采伐限额不足的,可使用主伐和更新采伐限额。同时,取消了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允许各县根据森林经营培育的目标,确定人工商品林采伐年龄的参考范围,突破了因采伐年龄管死商品林的限制,进一步调动了林业经营者开展森林经营的积极性。

2021年起,我省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采挖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推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这次《实施方案》再次放宽到30立方米。同时,积极探索对短轮伐期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皆伐作业按面积审批等,将更加方便广大林农和经营者办理采伐许可。

力争年底前完成首笔省级林业碳票交易

在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方面,我省明确,支持林业大市、林业大县开展公益林分类补偿试点,探索实行差异化林业生态补偿。

在加快推进林业碳汇建设方面,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林草碳汇模型及参数,推动碳汇林建设,制定全省林业碳票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将引导符合条件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并参与市场交易,促进林业碳汇价值变现。我省将制发省级林业碳票,对省内权属清晰的林地林木产生的林业碳汇,经相关部门计量监测发放林票,可以进行交易、质押、抵销等。

下一步,我省将编制全省林业碳汇发展规划,以年度计划调控、精准落地上图为抓手,全面规范管理林业碳汇项目,出台省级林业碳票管理办法,力争年底前完成首单CCER项目开发申报、首笔省级林业碳票交易,推进实现“不砍树能致富、好空气能卖钱”。

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带头使用“以竹代塑”产品

多方式加大林业产业政策扶持,《实施方案》明确,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积极支持“以竹代塑”,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对企业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提高容积率的林产品加工类项目,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以林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安徽竹资源丰富,现有竹林面积600余万亩,居全国第7位。全省现有竹加工企业1200余家,发展“以竹代塑”具有良好条件和巨大潜力。目前,省林业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开展了首批省级“以竹代塑”应用推广试点建设,池州市、黄山市、宁国市、广德市、岳西县等5地成功入选。下一步,我省将在项目招引上加大力度,逐步形成产业集群,在精深加工上加大力度,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带头使用“以竹代塑”产品。支持首批省级试点地区开展技术研发、产品标准制定、品牌建设,有效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提升竹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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