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合肥市肥西县金星和园四期小区物业收取业主地面停车费问题。详情如下:
——网友反映——
关于肥西县金星和园四期小区物业收取业主地面停车费的问题,请问这个收费标准是谁制定的,是物业还是项目部?还是给我来电的相关负责人?同为回迁小区 ,除开地下车库,本小区业主凭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均可办理一个地面免费车位,你金星和园四期为什么就跟别的小区不一样?望解答一下,谢谢!
——官方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肥西县回复如下:
该小区路面停车费收费标准是物业公司根据《合肥市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最高指导价收费标准》制定,定价为600元/年;小区目前实行方案为一户办理一个车位,路面车位经过多次增设后已达80个,但远远不足。而园区住户高达三千余户,无法满足每户免费办理一个地面车位的需求,与其他安置点小区车位数量配比不同,该小区车位数严重不足,无法提供“一户一车”。
如有疑问,请与肥西县产城控股集团(电话:68351338)联系。
感谢您的留言!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合肥物业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