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说法】楼上改造出租屋加装多个马桶,楼下业主起诉要求拆除获支持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陈卫华 分享到 2025-10-24 13:54:50

楼上业主私自改造房屋出租给租户,加装了多个马桶,楼下业主不堪忍受,起诉至法院要求楼上业主立即拆除、恢复原样。近日,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排除妨碍纠纷案。

楼上加装3个马桶,楼下住户起诉

张某与王某分别是合肥市某小区301401的业主。

2023年年底,楼上的王某对自家住房进行装修、改造,将南北阳台均改造为卫生间,安装3个马桶并配有燃气热水器,且未经张某同意将空调外机摆放至张某主卧室窗台。出租屋装修好了之后,王某于20242月对外出租。

20244月,张某发现王某将房屋改造后出租给4户租户,便与王某沟通、交涉,但双方未达成一致。张某认为,王某家中北阳台漏水,致楼下墙面多处受潮、发霉;王某家阳台加装的马桶存在污水渗漏;楼上租户较多,人员混杂;空调开启噪声影响其正常生活。

20248月,张某向包河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某立即拆除违规改建的房屋、拆除3个马桶以及空调外机,恢复原样,同时赔偿其因维修房屋产生的全部损失。

王某辩称,阳台改造时地面进行了加高,均做过防水处理,不存在渗漏水,更不存在对楼下的侵害。

法院:拆除马桶和空调,赔偿楼下损失

经法院组织调解,20249月,王某拆除了南北阳台的3个马桶,同时承诺不再使用。但是,王某不认可张某的损失,辩称其空调外机是搭建在公共区域,无安全隐患也未对他人造成不利影响,不同意移除。

包河区法院审理认为,民法典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碍或消除危险。王某擅自将空调外机放置在张某专有部分的主卧室窗台,给张某及家人生活和精神上带来不利影响,该空调外机理应拆除。

对于张某要求王某将客厅改造的两间房间和南北阳台加高层及热水器拆除的主张,法院考虑该部分的改建是王某在其专有面积的权利,且没有证据证明该改造改变了房屋主体结构及相关承重构件,对张某该请求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因王某改装阳台导致污水渗漏给张某造成不利影响,张某自行购买并安装管道产生的费用,是直接损失,王某应予赔偿。

近日,包河区法院作出判决,王某拆除安装在张某主卧室窗台的一台空调外机、赔偿张某损失500元。

(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张剑 通讯员 时曼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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