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原本互不相识,因对某网剧观点不同,在粉丝群内互骂,最终都将对方起诉至法院。近日,芜湖鸠江区法院调解了这起因微博“互骂”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
两粉丝观点不同网上互骂,相互起诉
张女士与小方本是素不相识的微博用户。因对某剧观点不同,两人在粉丝群内发生口角争执。起初只是观点的交锋,随着言语失控,演变为持续多日的公开互骂。
双方发布的微博中,不乏带有侮辱性、贬损性的言辞,事态愈演愈烈。
一气之下,张女士一纸诉状将小方告上法院,主张小方发布了丑化她的肖像图片及侮辱诽谤她的言语内容,要求小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小方也向法院提起了反诉,认为张女士同样存在侵权行为,要求张女士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赔偿其精神损失。
经法院调解,双方各自微博置顶道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了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决定将调解作为首选方案,力求实质性化解纠纷。
法官首先与双方律师及小方的监护人先行沟通,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在微博等公共社交平台发布侮辱、诽谤性言论,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另一方面,法官也从情理上耐心开导。
经过法官多轮的劝说,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道歉,但希望对方也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看到双方有了和解的意愿,法官趁热打铁,提出了调解方案:双方互相赔礼道歉,并各自承担为诉讼支出的费用。
经过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在各自的微博置顶发布经法院认可的致歉声明,以消除对对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各自承担损失。
法官提醒称,置顶道歉既能恢复受害人的名誉,也能对当事人和广大网友起到警示作用。广大网友在网络上应理性发言,勿逞口舌之快,遇到观点分歧,可选择理性探讨或不予理睬,切勿因一时冲动使用侮辱性词汇,以免触碰法律红线。(文中人物为化名)
(安徽商报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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