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拉动消费、惠及民生,一些地方文旅等部门向市民发放消费补贴,然而,少数不法分子却打起了歪主意,以虚假消费的方式套取消费补贴。近日,我省安庆市大观区法院、马鞍山市含山县法院审理了这样的诈骗案。
与龙虾店合作骗补贴,店老板等4人获有期徒刑
为拉动餐饮消费,安庆市专项发放餐饮消费补贴,这本是利企利民的好政策,却被不法分子盯上。
2023年8月至11月,龙某某、张某某两人决定套取餐饮消费补贴谋利。其中一人负责对接商户,找到某龙虾店商家王某,许诺高额分成,说服对方利用店铺资质配合虚假核销。另一人则负责“拓客”,自建聊天群,召集人员登录手机银行APP抢券并统一指定某龙虾店下单;联络中介人员吴某某,组织外地人员跨区域参与,教唆他人使用软件虚假定位至该龙虾店,虚构消费金额、制造虚假交易,完成消费券核销。
4个月间,该团伙累计诈骗金额达5万余元,涉案人员按比例分赃款,案发后4人自愿退缴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消费事实,骗取政府餐饮补贴,构成诈骗罪。
近日,法院综合考量各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赃款等从轻处罚情节,判处龙某某、张某某、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骗取旅游消费劵18万余元,3人受审
近日,马鞍山市含山县法院也审理一起涉消费券诈骗罪案件。
2023年7月至11月,含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为促进消费增长,发放多种面额旅游消费券,胡某获悉该政策后萌生贪念,伙同商户经营者王某、刘某等人,通过虚假消费的方式套取财政补贴资金,涉案金额达18万余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
案发后,3被告人主动投案,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接受处罚,并全额退赃。
该案将择期宣判。
律师:虚假消费是诈骗国家财政资金
安徽大湖律师事务所汪俊律师提醒称,消费券是政府为刺激经济、让利于民而拨付的专项财政资金。任何个人或商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消费记录、串通虚假核销等方式套取资金,实质上是用欺骗手段骗取国家财政资金。该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汪俊称,骗取数额达到法定数额标准一旦被定罪,不仅将面临有期徒刑、罚金等刑事处罚,还需全额退赃。更重要的是,刑事犯罪记录(案底)会永久载入个人档案,对个人职业发展、信用记录等产生深远且不可逆的负面影响;商户的经营资质、商誉也将遭受重创。
汪俊提醒,财政资金绝非可随意攫取的“羊毛”。请广大市民与商户严格遵守消费券使用规则,珍惜政策红利,切勿心存侥幸、触犯法律红线。
(安徽商报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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