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临期咖喱酱商家未告知 消保委调解维权获退款补偿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春雨 分享到 2026-03-31 14:20:01

线上购买咖喱酱,收货后发现商品已是临期状态,商家销售时却未作任何提示。2026年3月,合肥消费者周先生遭遇了这样的消费纠纷,经合肥市包河区消保委介入调解,最终商家为周先生办理退货退款,并给予100元补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这起案例也为线上食品经营者规范临期食品销售行为敲响了警钟。

2026年3月13日,周先生通过合肥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线上小程序,下单购买了3箱 “泰式咖喱酱”,共支付 114元。收货后,周先生发现该商品的生产日期为 2025年7月3日,标注保质期为9个月,收货时距离保质期届满已不足20天。周先生认为,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未明确告知商品为临期食品,严重侵害了自己的知情权,随即向商家提出退货并赔偿的要求,然而双方就处理方案未能达成一致。3月16日,周先生向“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进行投诉,寻求维权帮助。

包河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展开调查核实工作,确认周先生反映的情况完全属实。工作人员向涉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指出,根据《安徽省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标注保质期在6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到期前20天,涉案咖喱酱保质期9个月,收货时剩余保质期不满20天,完全符合临期食品的认定标准。面对明确的法规依据和调查结果,商家承认在销售该批咖喱酱时,未在商品页面作特别标示,也未以任何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商品的生产日期及临期情况。

经调解,经营者认识到自身问题,主动与消费者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对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作退货退款处理,并给予100元补偿。

合肥市消保委提醒广大食品经营者,尤其是线上食品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临期食品履行显著告知义务,规范商品信息标注和销售管理流程,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也提醒消费者,网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商品详情页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若发现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自身权益受损,要注意留存订单、商品实物等相关证据,及时通过消协平台、12315等正规渠道投诉维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安徽商报记者 刘晓然)

声明: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安徽商报、安徽商报合肥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安徽商报或安徽商报合肥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