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娜,现任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2026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25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自2010年2月入职以来,十六载检察生涯砥砺前行,她从财务管理专业的检察“门外汉” 淬炼为独当一面的办案业务骨干,她始终用脚步丈量检察责任,用专业诠释忠诚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新时代检察官的不凡答卷。
精研业务,以法为刃守护公平正义
2010年,怀揣着对检察事业的懵懂向往,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的张伟娜考入临泉县人民检察院,从会计岗位开启检察之路。看着同事们身着检察蓝耐心接待当事人,在法庭上庄严指控犯罪,一颗成为检察官的种子在她心中生根发芽。为了实现职业理想,她利用工作之余挑灯夜读,深耕法律专业知识,凭借坚韧的毅力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于2013年调整至公诉科,正式踏上办案一线。
从公诉科的审查起诉到第一检察部的捕诉一体,十年间,她累计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各类刑事案件1500余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她始终坚守的基本价值追求,她深知,每一份案卷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人生轨迹,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容不得半点马虎。
2021年,一起尘封17年的故意伤害案摆到了她的案头。2004年,被害人因保护女儿、外孙不被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强行带走,惨遭持刀砍伤。多年来,被害人一家持续信访,情绪激动难平。接手案件后,张伟娜没有简单止步于案卷表面,而是逐页细致阅卷,多次当面倾听被害人的陈述。在交谈中,她敏锐察觉到案件背后隐藏着更多犯罪线索。

为了还原案件真相,她在依法批准逮捕的同时,制定详尽的补充侦查提纲,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她再次对全案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层层核查,最终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涉嫌其他罪名,随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过不懈努力,法院生效判决认定被告人范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害人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而这,也正是张伟娜作为一名检察官,坚定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所在。
温情帮教,以爱为怀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2020年,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正式成立,张伟娜被任命为主任。接过这份特殊的责任,她清醒地认识到,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检工作不仅关乎个体的成长,更关乎家庭的幸福与社会的和谐。
任职期间,她带领未检办同事们持续深耕“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走进校园、社区、乡村开展普法宣传,向教师、家长、未成年人普及法律知识,同时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网络。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她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加大打击力度,为孩子们筑牢安全屏障。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她始终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指引。为了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积极加强与教育局、妇联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逐步建立并落实亲情会见、心理测评与疏导、复学就业帮扶等一系列特殊教育帮扶制度。2022年8月,在县妇联及爱心企业的大力支持下,张伟娜牵头设立了临泉县首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该基地的成立,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了集教育、感化、挽救于一体的实践平台,通过专业的帮教考察、技能培训、心理辅导,有效帮助他们矫正不良行为,重塑健康人格。在她的带领下,该院未检办的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获评临泉县“青少年维权岗”“阜阳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
法润人心,以情为桥传递司法温度
2023年10月,张伟娜调任第五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主任,站在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控申大厅“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奖牌前,她深感责任重大。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窗口”,每一次接访都关乎群众的急难愁盼,每一起信访案件都映照着检察人员的为民情怀。她暗下决心,要赓续前辈们的优良作风,用真心、耐心、细心对待每一位信访群众,让司法温暖直达人心。
岗位调整后,她迅速沉下心来钻研控申业务,全面掌握信访工作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履职能力。面对信访积案,她从不推诿回避,而是主动迎难而上,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换位思考群众的难处,用专业与温情解开一个个积压多年的心结。
十六载从检路,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张伟娜始终坚守在司法一线,无论是打击犯罪、守护正义,还是悉心帮教、化解矛盾,她用一件件扎实办理的案件,一次次倾心付出的为民实践,让司法的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在基层检察岗位上诠释着新时代优秀办案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
(安徽商报记者 刘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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