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扩大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主要涉及这5大类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陈卫华 分享到 2026-04-10 18:38:04

4月10日,安徽商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将扩大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同时优化“商转公”贷款政策。这也意味着,缴存人可用公积金来支付物业费、城市更新住房改造费用、缴纳购房契税、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及35种重大疾病治疗费用等。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及相关消费需求,促进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我省将扩大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主要包括5大类:支持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自有住房物业费;支持城市更新住房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合肥市城市更新住房改造项目中个人承担的费用;支持购房缴纳契税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因购买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自政策执行之日起缴纳契税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因购买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自政策执行之日起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扩大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病种范围,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住院治疗重大疾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病种由原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等9种扩大至35种。

其中,支付物业费、城市更新住房改造费、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自4月1日起执行;购房契税提取、重大疾病提取自5月9日起执行。

◆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支付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自有住房物业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单身缴存职工或已婚缴存职工家庭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4200元,可多次提取,每个月不超过一次,每次提取及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度提取限额。提取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文书;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城市更新住房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合肥市城市更新住房改造项目中个人承担的费用。同一套住房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且合计不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费用(存在政府补贴的需扣减)。城市更新住房改造项目包括:城市危险住房解危处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电梯加装、电梯更新。提取申请期限:城市危险住房解危处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两年内(以个人实际支付的费用票据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既有住宅电梯加装、电梯更新,在电梯竣工验收使用后两年内(以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

◆支持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契税需满足什么条件?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因购买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自政策执行之日起缴纳契税的,以契税完税证明入库日期为准两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且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金额。

◆支持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什么条件?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因购买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自政策执行之日起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以缴存日期为准两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且夫妻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金额。

◆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办理时需要满足的条件?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住院治疗清单所列35类重大疾病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且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应负担住院治疗费用,治疗费用以费用清单自付金额部分为准,每年度可提取一次。提取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文书、亲属关系证明;二级(含)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发票(一年内有效);就医人员社会保障卡;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安徽商报记者 姜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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