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一件T恤衫,放进洗衣机洗过后感觉衣领太大,要求商家退货。近日,合肥长丰县法院双墩法庭处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
2025年6月14日,消费者王某通过网购平台在吴某经营的店铺购买价款为69.8元的T恤一件,于2025年6月20日申请退货退款并寄回商品。
吴某于2025年6月24日收到退货包裹,查验后发现,王某寄回的商品吊牌缺失且存在穿着、洗涤痕迹。吴某通过平台联系王某,表示因王某退回的商品影响二次销售而拒绝退货。
王某辩称,其收到货后便将衣服放入洗衣机洗涤,后试穿觉得领口偏大,故发起退货申请,并未长期穿着。因吴某此前已退回了货款,其多次联系王某要求返还货款未果,便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消费者王某释明“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的适用前提与权利行使边界,认识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另一方面,耐心做好吴某疏导工作。
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向吴某全额退还货款,纠纷得到化解。
法官提醒称,“七天无理由退货”绝非“七天无条件退货”,退货商品完好是行使该项权利的核心前提。本案涉及的服装类商品,若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商品受污、受损,则应视为商品不完好,在此情形下,经营者有权拒绝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申请。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应当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在法律框架内正当行使权利,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
(安徽商报记者 张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