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捕野猪小麂 男子领了刑罚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雪子 分享到 2023-01-04 09:55:14

在自家田地猎捕野猪和小麂,男子最终犯非法狩猎罪获刑。近日,绩溪法院审结了这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冯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另外,冯某被判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500元。

2022年7月,冯某在自家旱地田埂上使用禁用狩猎工具弹簧套,先后猎捕野猪1头,小麂1只。后冯某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民警在其家中查获疑似野生动物肉块8块,斧头1把,弹簧套1副。经鉴定,冯某猎捕的野生动物均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法院审理认为,冯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冯某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对被破坏的生态进行修复,以恢复原有的生态功能。综合冯某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野生动物保护对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群众要携起手来,自觉抵制非法狩猎、买卖、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保护野生动物,共建和谐美丽家园。

(朱琪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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