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出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雪子 分享到 2023-01-05 11:05:03

两人在法院进行离婚诉讼,法官向双方都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要求双方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1月4日,六安裕安区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1月1日正式施行后,我省法院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夫妻离婚被要求申报共同财产

此案的原被告于2011年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致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居生活,为此,原告向裕安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担共同债务。

在案件诉讼过程中,为平等保障离婚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离婚诉讼当事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裕安区法院向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要求双方当事人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

据了解,离婚诉讼当事人在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时,申报内容必须真实、全面、不得隐瞒或遗漏,具体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以及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动产或不动产等。

全国多地法院已实行新规

据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该条规定正式以法律形式将离婚案件当事人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确立为当事人的一项法定义务。

2023年1月1日,湖南省衡阳县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全国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目前,湖南、湖北、安徽、江苏、江西、河北等全国多地的法院均已经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要求夫妻离婚时如实申报共同财产。

解决隐匿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王海波律师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意味着财产申报正式成为离婚纠纷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了长久以来在离婚诉讼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个难题。以往离婚案件审理中,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导致法院的财产调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是本次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一大亮点,有助于法院最大限度地查实当事人的真实财产状况,确保依法公正高效地处理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王海波称,双方当事人未如实申报财产经查实后将承担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后果,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还将承担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这对提高诉讼效率、促进诚信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最终也将提升离婚案件的审判质效。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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