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二人无证通过网络销售医疗器械,近日,蚌埠市淮上法院审结这起非法经营案件,被告人陈某杰、陈某青被分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陈某杰、陈某青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家中通过淘宝网店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眼镜护理液”“双氧水护理系统”“隐形眼镜润滑液”等物品,买家在二被告人经营的淘宝网店下单后,二人将订单信息发送给刘某某,并由刘某某负责将商品邮寄给买家。交易完成后,二人不定期与刘某某进行结算,在此期间,二人通过淘宝网店共销售上述第三类医疗器械价值人民币123516.99元,并支付给刘某某购买上述第三类医疗器械费用117097元,非法获利6419.99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杰、陈某青构成非法经营罪。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出违法所得,愿意接受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彭少辉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