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喜欢观看“寻宝”节目,便自行购买探测器,在蚌埠“寻宝”古钱币在网上出售。近日,蚌埠淮上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高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8年至2022年2月,高某为牟取利益,购买金属探测仪等设备,多次在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五河县临北回族乡、固镇县刘集镇、任桥镇等地探盗古钱币等文物,并将品相好的古钱币在网上出售。经安徽省文物鉴定站鉴定,在涉案330件物品中,有310件是一般文物。经鉴定,高某涉案文物古钱币的市场价值为5257元。
法院认为,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被告人高某构成盗窃罪。因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高某多次盗窃文物,酌情予以从重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彭少辉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